【上訴候判】曹貴子及兩前高層涉串謀詐騙脫罪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6/16 14:08

最後更新: 2023/11/27 17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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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宏環球(1019)前執行董事曹貴子。(資料圖片)

康宏環球(除牌前編號:01019)前執行董事曹貴子與兩名前董事,早前被控串謀對康宏董事局隱瞞收購信盈國際屬關聯交易,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等罪脫。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形式,就串謀詐騙罪提出上訴。上訴庭今(16日)頒下判詞駁回上訴,指原審法官的相關事實裁斷,以及無罪裁決未有不合理之處,亦非上訴人所指的「有悖常理」。

申請人律政司司長;3名答辯人為曹貴子(59歲)、陳麗兒(50歲)及陳毅凱(54歲)。案件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,被裁定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不成立。

法官於判詞指,本案的核心議題是兩名答辯人是否得知曹是「實質董事」,並且明白有關收購是「關連交易」而作出隱瞞。當中問題出於「實質董事」的環節上,在案中除了關於曹操作該上市公司的模式外,控方沒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當時曾宣稱或認為曹是「實質董事」。

法官又指,控方稱一個同時牽涉多個群體及不同利益的單一串謀的說法,有可商榷之處。法官又不認同控方所指,若有董事會成員是不知情的話,整個董事會便應被視為是受到瞞騙,認為控方說法欠缺案例支持。

法官認為,原審法官的相關事實裁斷,以及無罪裁決未有不合理之處,亦非上訴人所指的「有悖常理」,遂駁回律政司上訴。

串謀詐騙罪指,3名被告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,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、康宏環球董事局、股東及潛在投資者,即隱瞞康宏環球子公司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關連交易。

律政司一方早前指,原審法官作事實裁斷時明顯出錯,不能達致最後裁決,亦沒有證據指人盡皆知,基於事實裁斷出錯,有違常理,等同法律上有問題,要求將案發還予原審法官重新裁決。

答辯一方則指出,律政司提出之理據只屬事實裁斷,並不涉法律上出錯。據控方案情指上巿公司沒有公布交易屬關聯交易,因董事局不知情,答辯方認為首先須裁定董事局是否知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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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